公告日期:2018-09-12
公告编号:2018-061
证券代码:838407 证券简称:中投股份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运作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海林先生为公司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9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海林回避表决;
2018年9月1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公告编号:2018-061
于公司拟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出席会议监事均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于海林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
(二) 关联关系
关联方于海林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于海林为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上述关联担保,不存在定价要求。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运作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告编号:2018-061
公司拟向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海林先生为公司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可以保障公司的资金周转,为公司经营提供有力的支持,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良好条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交易成功有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推动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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