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31
证券代码:838407 证券简称:中投股份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和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召开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30
结束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10:30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二)审议《关于修改<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三)审议《关于制定<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18-042)。
(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五)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
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8月14日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伟
电话:13512219270
传真:022-29918811
邮编:301800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内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投(天津)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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