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八期)
中投股份资讯
2024-01-11 09: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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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十八期)





关于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八期)



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信达证券与发行人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信达证券委派赵轶、张龙、郑多海、焦若珊和李晓娜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中赵轶任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第十八期辅导工作时间: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

称“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采用查阅搜集公司业务、财务及法律等相关资料的方式,持续跟踪调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业绩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



(2)采用查询客户供应商信息、发送询证函、实地走访等方式,核查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数据、交易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3)采用现场、电话等方式,定期召开项目工作进度例会以及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进行专项讨论;



(4)采用发送相关课件、文件、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督促公司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范要求。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期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



1、持续尽职调查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本辅导期信达证券会同各中介机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通过调取资料、网上查询、函证、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对公司规范运行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及前景、财务状况、人员情况、关联方、关联交易、董监高及相关人员银行流水、治理结构、发展战略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此外,辅导机构继续督促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收、解除关联担保等,并要求企业尽快落实。



2、董事、董秘变动情况



姜圆圆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秘职务。2023 年 12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王彩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建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3 年 12 月,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王彩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信达证券,此外发行人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也参与了辅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有效性。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无。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信达证券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问题与公司、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关联交易问题



问题描述:公司为参股公司蓟宝热电向银行借款进行关联担保事项。



解决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尽快解除对蓟宝热电的关联担保,公司目前正在推动对外担保的解除工作。



2、新厂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问题



问题描述:截至目前,新建年产 700 公里智能管道生产基地项目生产车间 A

及附属配套工程已完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解决情况:督促公司尽快取得新厂房不动产权证。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赵轶、张龙、郑多海、焦若珊和李晓娜共 5名辅导人员。



辅导内容主要以建立健全新型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为主线,持续进行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的理论培训和专业辅导;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主线,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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