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三期)
中投股份资讯
2022-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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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十三期)





关于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三期)



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信达证券与发行人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信达证券委派赵轶、付敏、张龙、郑多海、马全景、焦若珊和李晓娜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中赵轶任组长。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第十三期辅导工作时间: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

“本辅导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采用查阅搜集公司业务、财务及法律等相关资料的方式,持续跟踪调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财务业绩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



(2)采用查询客户供应商信息、发送询证函、实地走访等方式,核查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交易数据、交易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3)采用现场、电话等方式,定期召开项目工作进度例会以及不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进行专项讨论;



(4)采用发送相关课件、文件、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督促公司相关人员学习上市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范要求。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期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



1、持续尽职调查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本辅导期信达证券会同各中介机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通过调取资料、网上查询、函证、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对公司规范运行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及前景、财务状况、人员情况、关联方、关联交易、董监高及相关人员银行流水、治理结构、发展战略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此外,辅导机构继续督促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回收、解除关联担保等,并要求企业尽快落实。在上述尽职调查工作的同时,信达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底稿。



2、开展客户供应商询证函、走访和无违法违规的核查工作



信达证券项目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开展了银行询证、客户供应商询证和实地走访等工作。核实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的真实性,与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系方关系情况,与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及财务交易及余额情况。获取并查阅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文件,核查公司规范经营情况。



3、持续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银行流水进行梳理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和合规经营,并持续通过获取并核查报告期内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包括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下同)银行流水中收支情况进行查验。辅导工作小组尽职调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事项:一是相关人员提供银行流水的完整性;二是公司与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三是相关人员是否从公司获得大额现金分红款、薪酬或资产转让款、转让公司股权获得大额股权转让款,主要资金

流向或用途存在重大异常;四是相关人员与公司关联方、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大额资金往来。



4、协助公司梳理并完善内控制度



辅导机构会同发行人会计师协助公司对现有合同、研发项目的实施运行、政府补贴的申报、收取、使用和监督、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协助发行人再次对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等制度。



5、对外投资情况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大疆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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