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8400 证券简称:台冠电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河南台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4日8:30-10: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于林、李晓慧、杨宏民、贺萍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申请150万元短期流资贷款 公告编号:2017-025
(税贷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控股股东于林、于林夫人李晓慧、公司股东杨宏民、杨宏民夫人贺萍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申请150万元短期流资贷款(税贷通)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7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于林(持股8,9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4.90%)、于翔(和于林系兄弟关系,持股2,70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13.50%)、杨宏民(持股1,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00%)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于林、杨宏民、李晓慧、贺萍为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内容:由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关联方于林、杨宏民、李晓慧、贺萍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具体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无息为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具体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7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公告编号:2017-025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于林(持股8,9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4.90%)、于翔(和于林系兄弟关系,持股2,70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13.50%)、杨宏民(持股1,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00%)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河南台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台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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