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1
公告编号:2017-053
证券代码:838391 证券简称:菲鹏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566,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5.000000股,每10股转增5.000000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派1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1.10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5.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9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566,8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1,700,640股。
公告编号:2017-053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12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12月7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12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12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数量 比例
(股) (%) 或转增 (股) (%)
限售流通股 16875893 33.37 33751786 50627679 33.37
无限售流通股 33690987 66.63 67381974 101072961 66.63
总股本 50566880 100.00 101133760 15170064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1,700,640股摊薄计算,2017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02元。
公告编号:2017-053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常虎高速西侧花莲路5号9楼
联系人:欧高兵
电话:0769-22898896
传真:0769-2289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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