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3
公告编号:2017-050
证券代码:838391 证券简称:菲鹏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1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6月
30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50,566,880股,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
额152,856,634.47元人民币,母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余额
53,804,084.98元人民币。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566,880股为基数,拟定公司2017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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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50
1、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
红股15股,共送红股75,850,320股(每股面值1元);
2、以母公司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5股,共计转增25,283,440股(每股面值1元);
3、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793,632.00
元人民币。
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0,566,880股增加至151,700,640
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上述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确认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若涉及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执行。
以上转增注册资本的未分配利润和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
146,643,952.00元人民币。本预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6,212,682.47元人民币,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年1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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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目录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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