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5
公告编号:2017-045
证券代码:838391 证券简称:菲鹏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5日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3日0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3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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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45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常虎高速西侧花莲路5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2 / 3
公告编号:2017-045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12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常虎高速西侧花莲路5号9楼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常虎高速西侧花莲路5号9楼会议室。
联系人:欧高兵
联系电话:0769-22898896
传真:0769-2289888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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