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9
证券代码:838391 证券简称:菲鹏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常虎高速西侧花莲路5号九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 2017年8月25日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0,566,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566,8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尽快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566,8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就本次定向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备案文件等相关事宜;
(2)负责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询价、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批准、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协议等;(3)根据本次定向发行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如需);
(4)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5)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566,8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进行定向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改变,公司将根据本次定向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