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7
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3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29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34
第四节...... 36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四章 附则...... 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Kaineng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关工业园贵州支路 3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6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务实、创新、合作、价值。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A 级锅炉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船用锅炉、船用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脱硝设备、石油钻采设备、锅炉辅助设备制造安装,机械配件加工,铆焊加工,锅炉制造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