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12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推荐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六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石阳光”、“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第一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回复所列具体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披露、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公司特殊问题
一、报告期公司连续亏损且亏损扩大,此外,毛利率大幅下滑。(1)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结构、业务开展情况、毛利率与期间费用变动情况等分析说明并披露报告期连续亏损且亏损扩大的原因;(2)请公司进一步量化分析并披露毛利率大幅细化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挂牌公司与上述公司毛利率说明并披露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合理性;(3)请公司结合业务空间、研发情况、关键资源要素与核心竞争力、期后订单获取情况等就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自我评估;(4)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就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5)请主办券商内核专员就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意见;(6)请主办券商详细说明推荐理由。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各事项。
公司回复:
(1)请公司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结构、业务开展情况、毛利率与期间费用变动情况等分析说明并披露报告期连续亏损且亏损扩大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FOTA无线升级产品与服务,定制开发,移动医疗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
1、业务模式分析:
公司作为专业的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帮助客户解决终端设备出厂后的系统升级问题和设备管理问题,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售后服务体验,降低售后成本,实现电信运营商对入网终端的管理要求。同时,公司拓展了FOTA无线升级技术在移动医疗领域的应用,为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移动医疗业务是基于FOTA业务的拓展。2015年,公司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开始为健康管理企业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医生专用移动通信终端。公司负责产品方案设计,委托厂商进行定制化生产,生产过程中给予厂商技术支持,最终为客户提供整机产品。目前,公司移动医疗相关业务正处于初期探索阶段。
公司开展软硬件一体化方案服务过程中,自身并不进行生产,而是为供应商提供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采购其定制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本质上仍依靠FOTA技术服务和技术方案获取收入。公司主要靠FOTA技术服务和技术方案进行盈利。
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内容主要为开展项目所需要的外协服务和定制化终端产品。外协服务采购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项目周期决定采购具体内容。定制化终端产品采购数量根据公司订单情况决定,公司依据客户对产品功能、外观等要求,比对价格后选择供应商,公司为供应商提供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从供应商处采购自己定制的终端产品。公司先对供应商提供的样机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供应商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后入库。
研发模式:公司研发分为客户需求研发和前瞻式研发。前瞻式研发是公司业务的重要部分,公司根据多年的行业经验积累,不断分析总结客户的产品反馈,了解市场普遍需求,对未来技术需求进行预判,自主进行产品研发和解决方案设计,作为公司的技术储备,在产品或方案成熟后向客户进行推广宣传。前瞻式研发对增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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