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8371 证券简称:红石阳光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20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及经营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二)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局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一切
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公告编号:2018-020
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2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培培 联系方式:010-62252126地址:北京
市海淀区龙翔路甲1号泰翔商务楼1层106号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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