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38371 证券简称:红石阳光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
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有富主
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公司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收到北京证监局<挂牌公司告知书〉并就相关内容组织学习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16
议案内容: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北京辖区挂牌公司告知书》,北京证监局将负责对辖区公司挂牌后的行政监管。全体监事通过学习了解了北京证监局对挂牌公司的监管职责及对挂牌公司的监管要求,明确表示在日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切实履行挂牌公司监事各项义务,积极配合北京证监局履行监管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记录。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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