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证券代码:838371 证券简称:红石阳光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红石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6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2016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北京川合通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合通晟”)、红石阳光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石健康”)发生的未履行决策程序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予以审议并追认,交易情况如下:
1、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决
关联方 金额(元)
容 策程序
北京川合通晟科技有
提供劳务 市场定价 334,850.00
限公司
合计 - - 334,850.00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方 金额(元)
容 决策程序
红石阳光健康科技(北
提供劳务 市场定价 707,547.19
京)有限公司
红石阳光健康科技(北
出售商品 市场定价 9,772,553.52
京)有限公司
合计 - - 10,480,080.71
3、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决策程序
北京川合通晟科技有 承租关联方汽 市场定价 37,500.00
限公司 车
总计 - - 37,500.00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关系概述如下:
2016年3月14日之前,实际控制人配偶张婉秋及实际控制人父亲韩洪博分别持有川合通晟1%和99%的股权。此后,川合通晟全部股权已被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红石健康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追认2016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表决票3票。
此议案未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将直接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