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融汇通:股票发行方案
圆融汇通资讯
2017-12-05 18:08: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2-05

公告编号: 2017-033

证券代码: 838336 证券简称:圆融汇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南侧厂房第二栋一层 C 区

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目 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 .................................................................................4

二、本次发行计划 .................................................................................4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3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14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摘要 ........................................14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15

七、 有关声明 .....................................................................................17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股票发行方案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司、圆融汇通

指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方正证券、证券公司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股票发行方案》 指

《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

案》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 深圳圆融汇通跨境电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简称: 圆融汇通

(三)证券代码: 838336

(四)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南侧厂房第二栋一层 C



(五)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南侧厂房第二栋一层 C



(六)联系电话: 0755-22194789

(七)法定代表人: 赵潮升

(八) 信息披露负责人: 郭忠诚

二、本次发行计划

(一)本次发行目的

本次股票发行目的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促进公

司稳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12月30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

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

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

第二十四条规定: 公司发行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