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11
沈阳歌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沈阳歌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编制了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2017年第1次股票发行经2016年12月16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1月3日公司第一届
股东大会审议,向8名投资者共计发行12,000,000股,每
股发行价格1.2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公告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17〕第1028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已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后续会认真履行对募集的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2017年第 1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该募集资金
的具体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200万元,其中1000
万元用于偿还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时间最迟为2017年3月
21日,2017年3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
“关于沈阳歌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公司提前与贷款行沟通,贷款行已就此笔贷款展期至2017年9月21日。而4月份、5月份将是公司合作品牌厂商密集发售新品的时期,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进行采购、铺市,因此,公司拟改变上述1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将其作为流动资金进行使用。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2,000,000.00元,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发生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由于该专户在交通银行为非通兑账户,不得开通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因此公司将该笔款项转账至公司建设银行基本户中集中进行货物采购,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
2,000,000.00
额
具体用途:
支付货款 2,000,000.00
三、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四、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公司将部分资金转移至公司基本户使用的瑕疵外,沈阳歌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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