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8297 证券简称:启翔景程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启翔景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10: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10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297 启翔景程 2023 年 4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徐丽萍、李新安律师出席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机制,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长将 2022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作详细报告。
(二)审议《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公告编号:2023-010
(四)审议《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暂不进行权益分派。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 2020 年-2022 年度已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现提议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七)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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