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8295 证券简称:浔沣轨道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二、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如下:
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下称“《治理规则》”)及《广州浔沣轨道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
东监事二名、职工监事一名。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的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公司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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