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9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8292 证券简称:新卡奔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8 月 4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8 月 4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平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辉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长期进行煅后焦业务往来,由原告供应煅后焦给被告,截止
到 2019 年 12 月,经原、被告双方对账,被告尚欠原告货款 8,352,410.08 元。原
告多次催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公告编号:2020-022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货款 8,352,410.08 元及逾期给付利息。
2、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开庭审理,目前暂未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流动资金、日常经营收支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冻结金额(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4***6077 2,988.15 9,000,000.00
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应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亦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起诉状》;
公告编号:2020-022
2、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苏 1111 民初 1650 号;
3、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传票》(2020)苏 1111 民初 1650 号。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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