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卡奔: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新卡奔资讯
2019-01-11 16:00: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11


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30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人员整体转移至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不再保留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格及业务,经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江西新卡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
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解除持续督导后续事项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报备材料;
(2)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五)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在2019年度向银行贷款和开具承兑汇票,并由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辉峰及其配偶高烨、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旭峰、股东新余君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奉新秉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主体为公司无偿提供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抵押、保证、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或反担保)。

(2)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于2019年1月至12月向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李辉峰借入资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对前述借款李辉峰均不向公司收取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