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5
公告编号:2018-034
证券代码:838287 证券简称:百欧森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1日10: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1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邬娅玲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百欧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贷款(下称“本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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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人民币8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其中:额度500万元为小企业简式贷,用信品种为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额度由邬娅玲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汇处嘉麟豪庭A座602提供抵押担保;额度300万元为小微企业纳税贷,用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采用信用方式,同时追加上述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本次贷款由实际控制人邬娅玲及其配偶罗铁辉、第二大股东罗威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审议事项与董事邬娅玲、罗威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保函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保函授信额度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具体每笔保函业务品种、金额、币种、期限、利率、授信用途等要素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及文件为准。公司签订具体保函授信合同时,以本公司名下合法持有的100%银行存款作为保证金,以该银行实际提供的保函授信额度为限,对该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在有效期限及总保函额度以内,本公司申请单笔保函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需要进行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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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邬娅玲、刘冲、罗威、曾宪标、郭强、吴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上述六名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29日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邬娅玲、刘冲、罗威、曾宪标、郭强、吴磊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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