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30
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修订)
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NHUI YOUHE
TECHNOLOG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国华路以南、国安路以东)。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5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其他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宗旨是:以一流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创造行业新标杆,谋求最佳效益以回报股东。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铝轮毂汽配件生产、销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心(简称“股转中心”)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行优先股的,从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458 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备案时间
(万股) (%)
1 卢军 1850 50.00 净资产 2015.12.08
2 周云正 740 20.00 净资产 2015.12.08
3 戚召建 370 10.00 净资产 2015.12.08
4 赵振财 370 10.00 净资产 2015.12.08
5 金顺桃 370 10.00 净资产 2015.12.08
合 计 3700 100.00 -- --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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