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晖能源: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华晖能源资讯
2019-02-12 1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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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2


证券代码:838253 证券简称:华晖能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华晖盛世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1.0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网络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汪渝林先生、刘国强先生、张俊凤女士、宫静女士、孙凤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魏建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伟娜女士、原博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魏建会先生任职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三)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贷款并由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1月24日,公司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为壹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渝林、张俊凤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现予以补充确认。
(四)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对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预计,超过预计发生额涉及的关联交易根据章程等规定赢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汪渝林、张俊凤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预计发生额为3000万元;

2 股东汪渝林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发生额为1000万元。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通过邮寄、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登记时间:2019年2月26日9:30-11:30;13:00-15:00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港鑫座东楼619/620公司
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东港鑫座东楼619/620


邮编:100300

联系电话:010-64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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