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河南金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推荐主办券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
1、关于历史沿革中股权变动资金来源、价款支付以及股份代持的问题。.4
2、请主办券商补充核查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披露....11
3、关于公司业务资质的问题。......11
4、关于公司合同签订的问题。......15
5、请公司重新梳理并补充披露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关键资源要素以及技术优势的问题。......176、关于请公司重新梳理并补充披露与“报告期内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合同履行情况”的问题......207、请公司补充披露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各项风险的应对措施。......248、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企业合并的相关问题。......279、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资产收购与出售情况的相关问题......3410、关于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相关问题......3711、请公司补充披露应收票据的性质、收取、贴现、背书、到期等情况.4512、关于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问题。......4613、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问题。......4914、请公司检查是否按《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披露的问题 ......52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楷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关于河南金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河南金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主办券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会同河南信行律师事务所、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并出具如下回复。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请公司补充披露股权历次变动资金来源、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包括持股平台)及潜在纠纷。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 “第一节基本情况四、公司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中以楷体字体补充披露股权历次变动资金来源、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包括持股平台)及潜在纠纷,相关披露内容如下:一、股权历次变动的资金来源及价款支付情况
经查验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股东访谈记录,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3日设立
2011年7月27日,河南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金泉水务的全部实
收资本进行验资,并出具了豫新验字【2011】242号验资报告。各股东以货币资
金出资500.00万元,均出资到位。
2011年8月3日,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41029100001569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本次设立时注册资本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瑰丽 50.00 10.00%
李玉香 60.00 12.00%
陈景超 60.00 12.00%
魏军委 250.00 50.00%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80.00 16.00%
合计 500.00 100.00%
股东李玉香以自有资金出资60万元;股东刘瑰丽(出资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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