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7
证券代码:838252 证券简称:河南金泉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河南金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11月,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
建设有限公司办公楼、宾馆的供热设施改造向公司采购设备及劳务。
公司与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向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并提供设备安装服务,交易金额为2,892,738.50元;
2、公司向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提供二级网施工劳务,交易金额为399,402.00元。
以上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为人民币3,292,140.50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75%的股份,并且是受实际控制人魏军委、梁静夫妇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和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同属实际控制人魏军委、梁静夫妇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军委先生、梁静女士以及梁玉英女士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由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将直接
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 开封市开发区集
司 英街以西周天路 有限责任公司 魏军委
以北
(二)关联关系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75%的股份,并且是受实际控制人魏军委、梁静夫妇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和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同属实际控制人魏军委、梁静夫妇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一:2016年11月,公司向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
司销售水源热泵1台、空气源主机10台设备,并提供设备安装服务,
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892,738.5元。
2、关联交易二:2016年11月,公司向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
司提供二级庭院管网与分布式热源对接的施工劳务,产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为399,402.00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此次关联交易是因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内原有燃煤锅炉受环保政策要求限制停止使用,根据201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具有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但该区域没有其他可供热源使用。只能由我公司采用分布式热源进行集中供暖/制冷。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拓展起到积极的促进,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南金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河南金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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