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8223 证券简称:金维制药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事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
公告编号:2017-043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该议案由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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