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筑设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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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9 18: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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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9

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838222 证券简称:合筑设计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公司对于 2017年 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



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公告编号:2017-019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财政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17-019



统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合筑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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