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7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838221 证券简称:康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沈阳康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该议案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沈阳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83 号)确认,公司发行 4,166,667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80 元。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主要是为了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同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
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全 部 到 账 , 缴 存 银 行 为 兴 业 银 行 沈 阳 青 年 大 街 支 行 ( 帐 号 :
422140100100085647),并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 CAC 验证字[2021]0012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422140100100085647 10,000,000.80 0.00
合计 10,000,000.80 0.00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80
发行费用 0.00
募集资金净额 10,000,000.80
加:利息收入 0.00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0.00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1 年半年度
1、补充流动资金 800,600.80 800,600.80
2、偿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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