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7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8215 证券简称:乐汇牧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6日,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吴忠市乐汇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乐汇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同意向乐汇合作社提供借款人民币1,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公司向乐汇合作社支付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5.7%∕年(该利率系在人民银行最新调整的一至五年(含五年)期基准利率即 4.75%∕年基础上上浮20%确定)。
2017年6月14日,公司向乐汇合作社支付借款1,8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股东何金保、丁存林为乐汇合作社成员(其中,丁存林系公司总经理丁秀梅的弟弟,任乐汇合作社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11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上述公司向乐汇合作社提供借款事项进行了追认。
四、后续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向乐汇合作社提供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2017年 9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整改措施、进展等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汇合作社尚未偿还借款本息,亦未出现违约或预期违约的情形。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和定期考察乐汇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尤其是偿债能力变化情况,确保乐汇合作社能够按期甚至提前足额偿还借款本息,避免公司和股东权益遭受损失。
公司承诺将按月对上述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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