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 2017-016
证券代码: 838215 证券简称: 乐汇牧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
席并参与表决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杨忠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 吴
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7-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二)《关于追认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吴忠市乐汇奶牛养殖专
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乐汇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同意向乐汇
合作社提供借款人民币 1,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公司向
乐汇合作社支付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 5.7%∕年(该
利率系在人民银行最新调整的一至五年(含五年)期基准利率即 4.75%
∕年基础上上浮 20%确定);公司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约定
的借款支付至乐汇合作社指定账户。
2017年 6月 14日,公司如约向乐汇合作社支付借款 1,800万元。
本公司股东何金保、丁存林为乐汇合作社股东(其中,丁存林系
本公司总经理丁秀梅的弟弟,任乐汇合作社理事长、法定代表人),
因此,公司与乐汇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并向乐汇合作社提供借款
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履行决策程序,现予以追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杨忠军、 杨万回避表决。
(三)《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 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9)。
2.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吴忠市乐汇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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