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8210 证券简称:立得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月26日将《湖南立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在《人民法院报》予以发布,现管理 人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
请,于2020年12月18日裁定受理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并于2021年1月12日指定湖南湘华源律师事务所为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龙须 塘路99号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对面办公楼,联系人:刘洋 15274843328、刘亮18273988381)。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 人应自2021年4月19日前,以书面申报方式或现场申报方式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申报债权地址见下文)。申报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 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 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 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
公告编号:2021-010
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4月29日9时在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号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附注:债权申报地址:一、书面申报邮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邵州西路与财富路交汇处瑞祥花园综合楼二楼湖南湘华源律师事务所。书面申报地点不接受现场申报。二、现场申报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龙须塘路99号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对面办公楼一楼。)
经管理人申请,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本次原定于2021年4月29日9时在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号审判庭召开的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具体时
间地点另行 通知, 详见披露 于全 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 让系统平台
(http://www.neeq.com.cn)的《关于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通知。
公告编号:2021-010
湖南立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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