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0
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徐畅、吴爱君夫妇为公司向(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
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所涉及的金额为准。
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徐畅、吴爱君夫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560万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24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徐畅、吴爱君以房产抵押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7月9日,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表决票数为2票,并提请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
徐畅 - -
常红南路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
吴爱君 - -
茶局巷
江苏省宜兴市高塍外商
江苏艾特克环境
投资工业园宜高路68 有限责任公司 徐畅
工程有限公司
号
(二)关联关系
徐畅持有公司48,300,000股股票,占公司45.50%的股权,
吴爱君持有公司9,753,000股股票,占公司9.19%的股权。该二人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
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借款并拟与下列银行签署相关合同(1)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与关联股东签署《最高保证额合同》,约定中国银行宜兴支行向艾特克贷款3000万元,(分2次下放)徐畅、吴爱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2)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与关联股东徐畅、吴爱君签署《最高保证额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宜兴支行向艾特克借款1000万元,徐畅、吴爱君供连带责任担保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3)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与关联股东、控股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农业银行宜兴支行向艾特克借款不高于2560万元(分次下放),徐畅、吴爱君、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56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4)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与关联股东徐畅、吴爱君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与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工商银行宜兴支行向艾特克借款不高于2240万元(分次下放)徐畅、吴爱君房产抵押作为担保。期限一年,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徐畅、吴爱君、江苏艾特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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