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合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新科技”)于201 6年4月25
日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担任合新科技的主办券
商,推荐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合新科技于2016
年6月2 1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纳
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本公司在合新科技持续督导期间,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
合新科技披露的信息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谨慎核查,依照双方
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督导和协助合新科技及时按照有关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合新科技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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