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9
公告骗号 2020-032
证券代码:838167 证券简称:慧源书城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江苏慧源书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0]第 31-00101 号)一、非标准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具体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截至资产负债表
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69.41 万元,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净利润分
别为-196.52 万和-273.19 万元。针对这些事项,贵公司管理层分析亏损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认性已做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就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认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3、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公告骗号 2020-032
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段落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2、鉴于此种情形,本公司管理层已采取以下措施增强持续经营能力:1)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重要岗位关键职工未发生流失,确保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2)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各项资源的整合,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调整业务结构,增加新业务,对市场用户垂化定位,推出明确差异化策略,增加营业收入。3)积极与客户、供应商沟通,回笼部分资金,用于公司业务发展;4)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经营风险,以便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经营效益。
董事会将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慧源书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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