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运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运达资讯
2022-06-21 16:40:5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6-21


证券代码:838131 证券简称:嘉运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嘉运达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6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泉女士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崔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崔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
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崔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张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张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士雷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王士雷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王士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吉仁部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吉仁部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吉仁部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袁少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袁少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