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云: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股转系统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ST神州云资讯
2019-05-28 17: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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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8120 证券简称:神州云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关于给予大连神

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能街125号五层-2号。

王香琳,女,1980年1月出生,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29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
档案;
(二)给予王香琳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19-029
1、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2、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目前仍在积极安排年报审计及编制工作,预计最晚于2019年6月28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15号)

大连神州云融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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