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4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8113 证券简称:中节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中节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节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虹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应参加会议股东3人,实际参加股东3人,有表决权的股份 20,0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安徽中节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述议案内: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考虑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 公告编号:2017-021
定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的方案,经2017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的披露,截止 2017年 6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 1,875,714.10 元,公司拟以总股本20,000,000股作为基数,以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 0.75 元(含税),共向股东
分派现金股利1,500,000元(含税),具体分配结果最终以中国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结果为准。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所涉及个人所得税事宜,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公司已于 2017年 10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2017-020),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回避表决: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安徽中节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1
(本页无正文)
安徽中节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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