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6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38105 证券简称:中盛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中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07877033665
承诺主体名称 叶文进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 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
承诺有效期
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
承诺履行期限
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一个月届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18
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每股股票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为准(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均应作相应调整)。
3、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异议股东应在上述有效期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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