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证券代码:838074 证券简称:九龙宝典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并且已于2017年3月7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6月6日、2017年7月11日、2017年8月8日、2017年9月6日、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1月8日、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9日相继披露了对外担保的进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现披露对外担保的最新进展。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告中涉及公司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担保金额:2,400万元
2017年2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以
下简称“招行屏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主债务
人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龙集团”)与招行屏
山支行订立的《授信协议》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协议具体期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9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九龙集团与招行屏山支行签署的原《授信协议》将于2018年2月9日到期,就九龙集团尚未归还的2400万本金,九龙集团已于2018年1月25日与招行屏山支行签订新的《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24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18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为保障授信合同的履行,公司于2018年2月1日与招行屏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期限为2018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由公司继续为九龙集团签署的上述新《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构成关联关系。
九龙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701,000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62.78%。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董事林劲松、蔡腾、陈琦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股东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回避表决情况:林劲松和九龙集团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00%。如回避表决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根据《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属于特殊情况,故以上股东可以参加表决。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董事林劲松、蔡腾、陈琦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股东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0,854,000股,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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