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宝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九龙宝典资讯
2018-01-17 18: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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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7

证券代码:838074 证券简称:九龙宝典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2月10日,九龙集团与招行屏山支行签订了2017信字



第G04-0002号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8



年2月9日,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九龙集团的该授



信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8年1月15日招行屏山支行向九



龙集团实际发放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九龙集团累计已归还本金550



万元,2018年2月初将继续归还本金50万元,届时剩余应归还本金



2400万元。招行屏山支行与九龙集团约定上述授信协议到期后,就尚



未归还的 2400 万元本金双方继续签订新的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2400万元,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为保障授信合同的履行,由公司继续为九龙集团拟签署的上述《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上新的《授信协议》签订后,由于公司继续为九龙集团签署的该授信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将由3000万元降低到24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九龙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年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林劲松、蔡腾、陈琦奋作为九龙集团的股东,不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董事林劲松、蔡腾、陈琦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 福州市鼓楼区华



有限公司 林路84号1-1号 股份有限公司 林劲松



楼8层



(二)关联关系



九龙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70.4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62.80%。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九龙集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签署的授信协议将于2018年2月9日到期,就九龙集团尚未归还的2400万本金,双方拟签订新的《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2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为保障授信合同的履行,由公司继续为九龙集团拟签署的上述《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保障授信合同的履行,由公司为控股股东九龙集团的该授信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2017年2月10日,九龙集团与招行屏山支行签订了2017信字



第G04-0002号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8



年2月9日,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九龙集团的该授



信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2018年1月15日招行屏山支行向九



龙集团实际发放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九龙集团累计已归还本金550



万元,2018年2月初将继续归还本金50万元,届时剩余应归还本金



2400万元。招行屏山支行与九龙集团约定上述授信协议到期后,就尚



未归还的 2400 万元本金双方继续签订新的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2400万元,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为保障上述授信合同的履行,由公



司为控股股东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该授信协议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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