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9
证券代码:838074 证券简称:九龙宝典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并且已于2017年3月7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6月6日、2017年7月11日、2017年8月8日、2017年9月6日、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1月8日、2017年12月6日相继披露了对外担保的进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现披露对外担保的最新进展。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告中涉及公司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担保金额:3,000万元
2017年2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主债务人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订立的《授信协议》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具体期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9日。
(二) 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构成关联关系。
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4,8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12%。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董事林劲松、蔡腾、陈琦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控股股东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回避表决情况:林劲松和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100%。如回避表决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根据《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属于特殊情况,故以上股东可以参加表决。
二、 上述对外担保的最新进展情况
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 27日根据上
述《授信协议》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3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2月27日至2018年2月27日。
对此,公司将根据上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已根据《借款合同》分别于2017年3月6日、2017年4月5日、2017年5月5日、2017年6月5日、2017年7月6日、2017年8月7日、2017年9月5日、2017年10月9日、2017年11月6日、2017年12月5日、2018年1月5日各归还本金人民币50万元,共计已归还本金人民币550万元整,《借款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尚未发现偿债风险,此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外担保金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承诺将持续关注九龙宝典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偿债状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三、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 备查文件
(一) 《福建九龙宝典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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