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9
湖南名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名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长沙名品实业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南名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镇安庆路长沙名品实业有限公司 2#厂房 0818272 栋全部。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1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3710
万股。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可以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可以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意见。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经营宗旨为:传递温情,致力于大众生活品质的提高,以公平的价格向顾客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创造价值,服务我的祖国。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床上用品、服饰、非织造布、家用纺织制成品、日用杂品、普通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床上用品、服装、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床上用品、电子产品的研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床上用品设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新股票,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2 日。各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分
别为:
编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弢 900 25.0000
2 彭雁舟 900 25.0000
3 周立 1210 33.6100
4 长沙名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190 5.2778
限合伙)
5 彭鸣皋 200 5.5556
6 黄华 200 5.5556
合计 3600 100.00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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