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4
证券代码:838004 证券简称:美集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发行方案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美集股份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41),并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了《美集股份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17-047)。为了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1、原公告“第三节 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况”内容:
一、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认购发行股票
魏忠、何玉宝、沈蕾、计美芳系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中银惠龙大厦1幢3101-3108室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其中魏忠、沈蕾系夫妻关系,何玉宝、计美芳 系夫妻关系。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经魏忠、何玉宝、沈蕾、计美芳四人出具相关承诺函,确认魏忠、沈蕾份额由魏忠认购,何玉宝、计美芳份额由何玉宝认购。
本次发行前,公司未有办公场地,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获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将取得独立的办公场所,同时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减少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2、原公告“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
与分析”内容: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嘉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魏忠、何玉宝。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交易标的成为公司的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及同业竞争等情况未发生变化。
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1、第三节 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况
一、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认购发行股票
魏忠、何玉宝、沈蕾、计美芳系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中银惠龙大厦1幢 3101-3108 室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其中魏忠、沈蕾系夫妻关系,何玉宝、计美芳 系夫妻关系。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经魏忠、何玉宝、沈蕾、计美芳四人出具相关 承诺函,确认魏忠、沈蕾份额由魏忠认购,何玉宝、计美芳份额由何玉宝认购。
其中,本次发行购买资产的必要性说明:
第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有办公场地,全部办公场地均为租赁,公司员工分散在多个办公场地,不利于公司统一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运营效率。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将获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将取得自有办公场地,公司员工将在同一办公场地办公,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升员工归属感,从而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本次发行前,公司租赁魏忠、沈蕾、何玉宝、计美芳共有的房产用作办公场地,而魏忠、何玉宝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将获得独立办公场所,同时将规范公司治理、减少关联交易。
因此,本次以非现金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认购公司股份有其必要性。
2、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嘉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魏忠、何玉宝。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交易标的成为公司的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及同业竞争等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会减少。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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