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集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美集股份资讯
2017-08-21 16: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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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1

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编制了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经2016年11月9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11月25日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 26名投资者共计发行



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3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公告



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37000403003067927账户,并经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Z-0006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 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300,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的



具体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0,453.43元,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6,300,000.00元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具体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三、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0,453.43



四、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6,310,453.43元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已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已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年11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2016年12月5日,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630万元转入专项账户,并连同东吴证券与上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7年6月30日,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了募集资金0元,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6,310,453.43元存放于公司专项



账户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苏州美集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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