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9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8000 证券简称:信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经2017年9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 监事会......27
第一节 监事......27
第1页共37页
第二节 监事会......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九章 通知......3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6
第十三章 附则......36
第2页共3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广东信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
变更方式设立,经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邮政编码:51582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6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部门总监、董
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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