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证券代码:838000 证券简称:信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2017年9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亮先生 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拟对《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各
种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给公司
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
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 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或转移公司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 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如发生公司股东
第三十
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 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
九条
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 其他资源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保护性措施避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免或减少损失,对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占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 用即冻结”,即发现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 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应立
股东的利益。 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
通过变现股权偿还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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