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13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8000 证券简称:信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月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两青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因经营发展流动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中长期贷款及 1200万元的短期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公司将按照具体的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公告编号:2017-002
公司股东陈亮、陈明自愿无偿为上述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汕头市信强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2000 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股东陈明自愿以其拥有的房产(产权证号:粤房地产权证澄字第 2000025301 号)无偿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 2017年1月9日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鉴于公司现有股东均为关联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由出席会议股东参与上述事项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还应提交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补充公司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周转,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关联方未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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