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0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7969 证券简称:鑫路捷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重庆鑫路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鑫路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栗国钢针对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承诺由栗国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了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了电子邮件(电
公告编号:2019-034
子邮件地址:xinlujieoffice@163.com),要求控股股东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 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及邮件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该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证明文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若公司未在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收到异议股东递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股东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或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王舞
2、联系电话:023-67088035
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67 号信达国际 A 栋 8 层(邮政编
码:4001121)。
特此公告。
重庆鑫路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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