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7968 证券简称:康韵生物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968 康韵生物 2024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二)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4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金建英、仲亮、斯筱昱。
(七)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聘期一年,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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