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837968 证券简称:康韵生物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968 康韵生物 2022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详见于公司在全国股转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及《2021 年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2-005)。
(二)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本着谨慎原则,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2
年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2-006)。(七)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九)审议《杭州康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
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 年度财政部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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